商务部等九部门发布跨境电商出口及海外仓建设意见
政策助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近日,商务部联合9个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并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涵盖五大重点方向:培育经营主体、强化金融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优化监管与服务以及开展国际合作。
为增强跨境电商物流保障能力,《意见》提出促进中欧班列沿线的海外仓建设,积极推广“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1]。
在赋能产业发展方面,将通过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标杆[2]。
针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意见》倡导有条件地区对贸易规模大且带动效应显著的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的定制化支持[3]。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及相关企业参加重要展会,例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4]。
鼓励有条件地方制定跨境电商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支持政策[5]。
此外,在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方面,《意见》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资金结算服务;简化小微跨境电商外汇收支流程,并拓宽结算渠道[6]。
推动供应链降本增效方面,金融机构可根据头部跨境电商企业的相关信息,依法依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7]。
同时,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海外仓企业发展,并指导相关企业合规经营实现共赢[8]。
来源:泉州晚报
转载:中欧班列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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