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妮在线 | 济南海关12360
一周热点问题 第212期
减免税货物异地使用后监管期已满,是否还需办理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5号令)规定,减免税货物在异地使用结束后,申请人应按规定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办结异地监管手续。
若在异地监管期间监管年限已届满,减免税货物将自动解除监管,无需再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办结相关手续。
供稿/ 济南海关热线中心 编辑/ 李子坤 审核/ 办公室 审校/ 吕久金 监制/ 张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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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热点问题 第212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5号令)规定,减免税货物在异地使用结束后,申请人应按规定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办结异地监管手续。
若在异地监管期间监管年限已届满,减免税货物将自动解除监管,无需再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办结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