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货物可以空运有限数量运输?
为满足商业需求并提升运输效率,联合国TDG法规自2006年起针对少量危险货物制定了“有限数量”(LQ)运输规定。随后,海陆空运输法规相继采纳该概念,其中空运要求最为严格。
根据IATA-DGR规定,仅允许客机载运的危险货物方可按LQ方式运输。若《危险货物一览表》(DGL)中“客机载运”栏标注为“Forbidden”,则该货物不得以LQ形式空运。
图1 客机禁运货物无法按照有限数量运输
在满足上述前提下,DGR允许第2~6类、第8类和第9类危险货物酌情采用LQ运输(详见DGR§2.7.2.1)。但明确禁止第1类爆炸品、第4类中的自反应物质与聚合性物质进行LQ运输,放射性物品不在此列。相比TDG法规,DGR对LQ适用范围更窄,要求更严。
图2 UN TDG法规1.4S和自反应物质可以LQ运输
LQ运输包装无需符合DGR第6章关于UN性能测试及标记要求,可有效降低小批量危货运输成本。但必须遵循特定包装选择与使用规范。
二、空运有限数量运输有哪些要求?
(一)单个包件的净重
依据DGR§2.7.5.4,有限数量危险货物须按照危险品表G栏中标注的“Y”前缀包装说明进行包装,且每个包装件的净数量不得超过H栏规定的限值。
图3 危险品表“有限数量”检索情况
以UN1479“氧化性固体,未另作规定的”为例,其包装类别I对应G/H栏为“Forbidden”,不可采用LQ运输;类别Ⅱ/Ⅲ分别对应Y544/Y546包装说明,最大净数量为2.5kg/10kg,此数值指单个外包装整体净重,非内包装单位重量。
(二)包装的选择和使用
空运LQ包装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图4 空运有限数量运输包装说明示例
- 虽无需使用UN认证包装,但包件须通过1.2米跌落试验和3米堆码试验;
- 必须具备二次封口(符合DGR 5.0.2.7);
- 禁止使用单一包装,须采用组合包装;
- 单个包件毛重不得超过30kg;
- 净数量须严格遵循“Y”前缀包装说明要求。
图5 1.2m跌落和3m堆码试验
(三)包件的运输标记
空运LQ标记需带有“Y”标识,区别于其他运输方式,体现更高监管要求。若使用无“Y”字样的通用LQ标记,只要包装完全符合DGR标准并贴有相应标签,仍可被接受。
图6 LQ两种标记
空运LQ运输不豁免常规危险品标记与标签要求,除粘贴LQ标记外,还需加贴分类标签、操作标签等(如图7a)。若采用非空运方式运输,则可仅保留LQ标记(必要时附加方向箭头),其余标签可豁免(如图7b)。
图7 空运与非空运LQ运输标记标签粘贴示例
(四)混装要求
LQ外包装可同时装载多种危险品或非限制物品,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所含物质之间不得发生危险反应(如燃烧、放热、释放有毒气体、生成腐蚀物或不稳定化合物);
- 每种危险品的内包装及其数量须符合各自包装说明,外包装应适用于所有内容物;
- 除第2类(不含UN2037、UN3478、UN3479)和第9类外,各危险品类别的总净数量Q值不得超过1;
图8 Q值的计算公式
- 干冰(UN1845)可与其他类别物品同包装配送,但整件毛重不得超过30kg。
三、小结
为支持小批量低危危险货物的航空运输,IATA-DGR设立了有限数量豁免机制。空运LQ运输条件严格:仅限特定类别货物,包装无需UN认证但须通过1.2米跌落和3米堆码测试,禁止使用单一包装,必须采用组合包装且毛重不超过30kg。混装需确保化学相容性,并控制总Q值。运输标记须包含带“Y”字样的专用LQ标识,并保留全部必要的危险品标签。准确掌握上述要点,有助于企业高效合规完成空运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