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修订《本土化与经济赋能法案》:新增5大保留行业
津巴布韦工业与商业部负责执行《本土化与经济赋能法案(第14:33章)》。该法案于2008年颁布,旨在落实2013年宪法第13(4)条关于“确保当地社区从自然资源中受益”的原则。
根据法案及后续修订,以下11个行业长期保留给津巴布韦公民经营:
- 交通运输:客运巴士、出租车和汽车租赁服务
- 零售与批发贸易
- 理发店、美发与美容沙龙
- 职业介绍机构
- 车辆代客服务
- 谷物加工
- 烘焙作坊
- 烟草分级与包装
- 广告代理
- 本土工艺品供应、营销与分销
- 手工采矿
2024年11月,津巴布韦财政、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部通过2024年第2号《财政法案》,对原法案作出重要修订,在保留行业中新增以下5个领域,以应对外资企业带来的不公平竞争问题[2]:
- 公路货运与物流业
- 药品零售
- 船务与货运代理
- 海关报关与清关
- 钻井工程
此次调整后,受《本土化与经济赋能法案》约束的保留行业总数达16个,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强化了对本土市场主体的法律保障与经营空间支持[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