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塞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为跨境企业带来重大利好。在塞尔维亚开展业务时,企业普遍关注财税合规问题。以下是基于《中国-南斯拉夫税收协定》(现适用于塞尔维亚)的四大常见问题解析。
服务费是否需在塞尔维亚缴税?
国内总部向塞尔维亚项目收取的管理服务费,若企业在当地未设立固定办事机构(即无常设机构),根据《中塞税收协定》第7条“营业利润”规定,该类收入视为中国境内的商业利润,仅在中国纳税,塞尔维亚无征税权。因此,符合条件的服务费可享受0%税率,无需在当地缴纳20%预提税。
短期工程项目是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塞税收协定》第5条关于“常设机构”的定义,建筑或安装工程持续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不构成常设机构。若由中国公司直接签约且工期在一年内,则无需在塞尔维亚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但仍需处理增值税事宜。
- 中国公司签约 + 短期项目(≤12个月):免企业所得税,需缴增值税
- 中国公司签约 + 长期项目(>12个月):构成常设机构,需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 塞尔维亚本地公司签约:无论项目长短,均需纳税
塞尔维亚免税优惠回国是否会补税?
不会。依据《中塞税收协定》第23条“饶让抵免”条款,塞尔维亚政府因招商引资给予企业的税收减免(如10年免税期),在中国计算境外税收抵免时,视同已实际缴纳税款,避免双重征税。企业可真正享受政策红利,无需回国补缴25%企业所得税。
股息汇回如何降低预提税负担?
根据塞尔维亚国内法,向非居民支付股息默认征收20%预提税。但依据《中塞税收协定》第10条“股息”条款,若中国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塞尔维亚公司至少25%股份,预提税税率可降至不超过5%,大幅降低资金回流成本。
国际税收规则复杂,合理运用税收协定可有效优化跨境税务安排。建议企业结合具体业务结构,合规利用协定待遇,提升全球经营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