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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重点政策申报推荐

2025年10月重点政策申报推荐 厦门德韬科技园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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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10月重点政策申报推荐





2025年10月

重点政策申报推荐


政策目录



市级政策

1.2025年厦门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7日

2.2025年度厦门市未来产业骨干企业备案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3.2025年度“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典型案例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4.2025年度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5.2025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奖补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6.2025年博士后科研平台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7.2025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申报时间:截至11月30日

8.专利池项目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9.2025年度省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10.2025年《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兑现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11.2025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12.厦门市促进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2月27日




区级政策

火炬高新区:

1.火炬高新区“鼓励创业孵化载体培育优质创业项目”奖励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2.火炬嘉福人才公寓(2025年度)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3.火炬高新区企业创新税收指数火炬“创新保”保险补贴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湖里区:

4.2025年第二批科技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5.2025年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动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集美区:

6.集美区强化专项人才培育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7.集美区企业引进台湾人才补贴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用猎头方式招引台湾人才到集美区企业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同安区:

9.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翔安区:

10.翔安区展览项目奖励(2025年)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11.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申报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推荐详情如下

Part.1

市级政策推荐

1. 2025年厦门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7日

简要介绍

立足服务“三农”,重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乡村应用场景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培育以及闽西南科技特派员特色产业合作等方向。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拟支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统一为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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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度厦门市未来产业骨干企业备案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简要介绍:

企业备案为未来产业骨干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一年以上,经营正常且近一年无违规违法记录;(二)企业产品(服务)须属于第三代半导体、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深海空天开发、新型显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药械等未来产业相关技术领域;(三)企业应符合《厦门市未来产业骨干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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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年度“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典型案例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简要介绍

一、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园区基本已建成,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二、无废工厂。成立3年以上,实际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的注册地、实际生产场所均应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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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5年度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简要介绍

一、展位费补助: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实际发生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比例补助,单一展会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及扶持项目统筹安排每个项目补贴比例及资金额度计划,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安排的额度,每个企业展位费实际补助不超过安排的比例。二、公共布展补助:经市商务局核准予以支持设立公共布展的项目,给予组团单位按不超过16万元(12-30个集中展位)、20万元(30个集中展位以上)两档补助。公共布展价格须按招标确定,补助额由市商务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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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5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奖补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简要介绍

本批次共开展10个项目申报:(一)鼓励使用新型基础设施开展融合应用;(二)推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三)支持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四)培育转型升级标杆示范;(五)加大数字化转型技改补助;(六)鼓励推广链式数字化转型;(七)大力培育引进高水平赋能平台;(八)壮大工业互联网服务规模;(九)加强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建设;(十)强化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障。单项最高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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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5年博士后科研平台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简要介绍:

博士后科研平台指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平台,应当具备所有基本条件,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符合国家级推荐条件至少1项,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符合省级推荐条件至少2项。符合条件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注册地的区人社局,各区人社局对申报单位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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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5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申报时间:截至11月30日

简要介绍:

按照申报评价标准,评价得分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创新直通条件之一:(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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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利池项目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鼓励在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实施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项目,培育成效显著的(每个专利组合或专利池至少包含50件发明专利和10件通过PCT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根据有关规定制度给予单个项目100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总金额最高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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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5年度省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企业。评选年份能效指标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或国家(行业、地方)能耗限额标准中规定的先进值。申报的产品/工序属《福建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值》范围的,产品/工序能效水平应优于其中相应指标的5%。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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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5年《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兑现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一、支持创新产品研发,奖励支持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1亿元(1.创新药研发奖励;2.改良型新药研发奖励;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二、支持创新产品产业化,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1.药品产业化奖励;2.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3.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4.保健食品、特殊化妆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化奖励)。三、支持创新产品国际化,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1.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际化奖励;2.医疗器械国际化奖励)。四、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五、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补助(1.应用基础平台奖励;2.受托生产奖励;3.生物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服务奖励)。六、加强临床资源供给,每个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奖励;2.临床试验奖励)。七、强化产业人才支撑,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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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5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一、一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原则上单个最高500万元,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单个最高1000万元,产业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根据实际需要最高2000万元。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或股权投资。二、首期款拨付比例可根据项目需要灵活确定,最高为70%;验收前的进度款最高可拨付至90%,具体拨付时间及比例根据项目情况在项目合同中约定;验收后拨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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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厦门市促进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2月27日

简要介绍:

一、支持招引大型演出项目,予以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支持培育独立品牌音乐节,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鼓励新开发旅游演艺项目,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四、支持引进优质演艺企业,予以每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培育壮大演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六、支持培育演艺新空间,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七、支持优质演出项目运营,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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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区级政策推荐


火炬高新区:

1. 火炬高新区“鼓励创业孵化载体培育优质创业项目”奖励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简要介绍:

创业孵化载体上一年度每新增1个常驻办公的台湾创客项目或金砖国家(不含中国大陆及港澳)创客项目,在当年度给予该创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创业孵化载体的培育辅导下,在孵企业或毕业不超过12个月的企业上一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的,按每家企业单项10万元的标准在当年度给予创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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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火炬嘉福人才公寓(2025年度)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人才公寓户型配租标准为:1人户可自主选择租赁单间、一房一厅;2人户家庭可自主选择租赁单间、一房一厅、二房二厅;3人户及以上家庭可自主选择任何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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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炬高新区企业创新税收指数火炬“创新保”保险补贴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对参投火炬“创新保”保险的白名单A、B类企业,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按企业申报的时间顺序审核并发放补贴,每年累计补贴上限总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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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

4.2025年第二批科技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简要介绍:

一、支持科技研制项目:1.企业经营良好,2024年度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纳税15万元以上。2.所申报项目具有1项发明专利或7项以上相关实用新型(软件著作)的知识产权。3.一般科技研制类项目给予30万元的扶持资金,重点科技研制类项目给予50万元的扶持资金。二、支持产业化项目: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已投产,2024年度企业年销售收入已达1000万元以上且纳税150万元的给予50万元扶持。在此基础上,产业化项目申报至验收期间,预测项目纳税每增加100万元,再增加扶持20万元,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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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5年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动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对国家部委及直属机构、国家级行业协会(联盟)及重点机构等在辖区举办的科工领域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不超过活动实际经费支出的50%给予支持,最高补助100万元。活动前区科工局对申报的活动进行评审和过会研究,对评审通过的活动,活动结束后依据实际经费支出及评审得分兑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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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

6.集美区强化专项人才培育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参加企业不少于10家(培训班培训企业均为集美区企业),学员不少于20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照开班实际开支金额的20%给予机构补助,每班次补助不超过3万元,每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本区参与培训的企业按照培训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年。补贴合计不超过50万元/年,按报备的先后顺序依次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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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集美区企业引进台湾人才补贴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引进聘用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的集美区企业。每引进1名台湾人才按照其年薪的20%,给予企业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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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用猎头方式招引台湾人才到集美区企业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

为集美区企业招聘急需紧缺台湾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所产生的猎头服务费用的50%,每引进1名人才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2万元的经费补贴,每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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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

9.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

1.海外引进人才奖励。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8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2.国内引进人才奖励。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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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10.支持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扶持办法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

扶持内容:1.台资实际到资奖励,对台资实际到资并实际投入使用部分给予30%奖励;2.创业场所补贴;3.居住用房租金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3年房租补贴,最高2000元/月,不超过实际租金;4.打造优质台青创业基地奖励,每年根据第三方对基地台青台企招商、运营等成效和入驻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给予服务运营绩效在90分以上的奖励5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75-90分的奖励4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60-75分的奖励3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60分以下的不给予奖励;5.Ⅱ号孵化器租金补贴,条款中规定的可享受租金前三年全额补助,第四、五年减半补助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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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翔安区展览项目奖励(2025年)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

在翔安区举办的展览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1.单个项目只能由一家项目主体提出申请,同一项目有多个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须协商推选一家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2.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近、举办时期、场地相同的展览项目视为同一项目;3.展览项目如有多个主题,仅对该项目所属产业链相关的主题展位进行奖补;4.经主办方授权,可由举办场地方代为申报(需提供主办方授权同意书);5.展览项目均需报备,须提前一个月报备确认,未报备项目奖补申请不予受理;6.申请单位应准确填写项目名称与举办时间,如与实际举办情况不符,将影响现场验收,视为无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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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申报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

1.单层两房型:供单身人才或携配偶及子女居住的人才申请使用;2.单层三房型:供携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居住的人才,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及创业团队成员申请使用,实际申请与入住人员应不少于3人;3.根据房源情况提供的其他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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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厦门火炬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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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德韬科技园
德韬科技产业,由建潘集团、德韬资本共同投资创立,依托建潘集团大家居产业布局、上市公司金牌厨柜龙头带动和德韬控股产业资源整合优势,专注于打造泛家居和高科技领域的孵化加速器、科技园、产业园的一体化综合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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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德韬科技园 德韬科技产业,由建潘集团、德韬资本共同投资创立,依托建潘集团大家居产业布局、上市公司金牌厨柜龙头带动和德韬控股产业资源整合优势,专注于打造泛家居和高科技领域的孵化加速器、科技园、产业园的一体化综合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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