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指南
一、税收政策支持
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可享受三年内每年8000元为限额的税费减免[1]。同时,创办小型微利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创业担保贷款与贴息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2]。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合理确定利率水平,贷款利率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培训补贴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3];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实现就业、创业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五、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等“一条龙”服务。
六、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参与高校实施的“卓越计划”及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享受跨学科交叉培养机制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七、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学习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资源,包括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等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八、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利用学校科技园、创业园、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平台,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与社团活动,提升实践能力。
九、教学制度改革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以及将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创业经历折算为学分的新探索。
十、弹性学籍管理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十一、持续创业指导服务
各地高校为自主创业学生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包括实时政策市场信息、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