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营政策解析:营业执照与税收

一、地摊经营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或日常生活用品,以及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可免于办理营业执照。
二、地摊经营涉及的税收政策
地摊经营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收入超过该标准,湖北省内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
- 个人所得税:
地摊经营活动收入属于经营所得,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对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四业”的个体户,其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