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金转出的三种无风险方法


合法合理地将公司资金转给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主要方式实现。
一、税前费用支取
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合法合理费用可税前列支,以下是具体事项:
- 股东工资: 股东作为公司职员,可通过工资和年终奖发放降低个人所得税至约10%。
- 备用金领取: 按公司规定,股东可领取备用金,但后期冲抵发票需与企业经营相关。
- 直接报销: 股东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可按规定报销。
- 资产使用费: 如股东借款给企业或租赁资产给公司,公司应按合同支付利息或租金,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二、税后利润分配
通过分红方式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 直接持股分红: 分红给个人的税率为20%,仅用于生活费时建议优先考虑工资薪金。
-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不涉及企业所得税,设立在税收优惠地区可有效降低综合税率。
- 有限公司持股: 多用于进一步投资而非实际取得资金。
三、资产占用
通过借款方式占用资产是最常见的方式:
- 长时间占用可能视同分红纳税。
- 年底前还款可能导致股东资金周转困难。
- 需严格遵守合规流程以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账外操作不合规,切勿尝试。
综上所述,股东需合理规划资金转出途径,在降低综合税负的同时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