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支付方式与“三流一致”解析
在企业经营中,开发票的支付方式是否必须对公转账?付现金是否符合“三流一致”原则?以下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1. 开发票是否必须对公转账,能否付现金?
向供应商购买材料时,偶尔使用现金支付并要求对方开具发票是否可行?若用现金支付,则需要对方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作为已付款凭证。根据相关规定,款项支付方式未受税收文件限制,因此,销售方可根据实际购买方信息开具发票。
2. 现金支付是否导致资金流不一致?
发票“三流一致”指的是资金流、发票流和货物流一致。以酒店行业为例,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常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而非对公转账,这种操作并不违背“三流一致”原则。
3. 法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收款方需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