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定义及终止情形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并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

商标权终止的主要情形
商标专用权的终止是指商标注册人因法定原因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商标权终止:
- 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未续展:商标注册的法定有效期限为十年。期满后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续展,商标局将注销该商标。
- 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商标注册人因经营失利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商标时,可自愿申请注销。
- 注册商标争议被裁决撤销:如商标涉及禁止性注册或使用标志,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裁定撤销。
- 商标权人死亡或主体终止:自然人或法人失去行为能力后无法继续享有商标权。
- 商标注册不当被撤销:因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裁定撤销。
- 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吊销:商标注册人如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能被吊销商标权。
商标权一旦终止,将给生产经营者带来诸多麻烦。经营者需随时关注自身商标权状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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