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能否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进行弥补?
境内外盈亏弥补处理
外国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就其在国外已缴纳或承担的税款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抵扣。
我国现行外国税收抵免包括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其中,直接抵免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间接抵免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
我国境外税收抵免实行限额抵免,抵免限额可按该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本国税率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指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及非居民企业在境外取得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影响外国税收抵免的因素分析
以下为外国税收抵免中境内外盈亏弥补的关键问题:
- 境外盈利能否弥补境内亏损?
- 不同国家(地区)间的盈亏能否相互弥补?
- 境外亏损能否抵减境内盈利?
1. 境外盈利能否弥补境内亏损?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境外盈利可以弥补境内亏损。若境外盈利来自不同国家,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弥补顺序。这一规定有助于纳税人平衡税收负担,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 不同国家(地区)间的盈亏能否相互弥补?
原政策坚持“分国不分项”原则,即一国按我国税法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他国的应纳税所得额。然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将计算方式调整为“分国不分项”或“不分国不分项”二选一,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提供了灵活性。
3. 境外亏损能否冲抵境内盈利?
我国现行税法不允许以境外亏损直接冲抵境内盈利,但允许对因境内外盈亏限制产生的非实际亏损额无限期结转。
这种安排旨在降低负面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相较之下,美国税法允许境外亏损冲抵境内所得,但在境外机构实现盈利时需追缴相应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