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合同法律效力及公证实务指南
详解合同有效性条件、常见无效情形及公证流程

一、合同有效的四项法定条件
根据《印尼民法典》第1320条,合同生效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k]:
- 意思表示真实:各方应在无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自愿达成合意[k]。
- 主体具备行为能力:签约方须具有法律认可的行为能力,能理解合同内容及其法律后果[k]。
- 标的明确合法:合同标的须具体、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k]。
- 目的合法合规:合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道德规范[k]。

二、常见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1. 合同未使用印尼语
根据印尼2009年第24号《国旗、语言、国徽及国歌法》和2019年第63号总统令,涉及印尼政府机构、企业或个人的合同在使用外文版本时,应同时提供印尼语版本[k]。
然而,印尼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Wiryono Prodjodikoro及法官Sudrajad Dimyati指出,语言问题属于形式要求,不构成《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k]。
2023年12月发布的印尼最高法院第3号通函进一步明确:缺少印尼语版本的合同不应自动认定无效,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意图[k]。
尽管如此,为确保合规并降低法律风险,建议企业在签署合同时提供印尼语文本[k]。

2. 缺少授权代表签字或由无权人士签署
在印尼法律体系下,公司印章本身不具备独立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董事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贴印花税票方可生效[k]。
若合同仅有盖章而无签字,或由未经授权人员签署,印尼法院通常认定该合同无效[k]。
典型案例显示,在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第05/Pdt.G/2015/PN.Jkt.Pst号判决中,因签约人已于股东会决议中被解除职务,法院认定其无权代表公司签约,合同无效;该判决后被雅加达上诉法院第603/PDT/2016/PT.DKI号案维持[k]。

三、印尼合同公证制度
1. 必须公证的合同类型
虽然印尼法律未强制要求所有涉外合同必须公证,但特定类型合同若未经公证将影响其法律效力[k]:
- 土地买卖合同:必须经公证员(Notaris)见证,否则视为无效[k]。
- 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契约(AJB)须由公证人或土地契约制定官参与签署方具法律效力[k]。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文件:公司成立契约及章程须以印尼语形式在印尼公证人面前签署为公证书[k]。企业自契约签署之日起成立,但须经法律与人权部批准方可取得有限责任公司地位[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