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上市前补税事项解析
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致补缴税款,律师认定不构成上市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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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603267)在2019年4月22日发布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因会计差错进行了税务补缴[k]。
增值税补缴原因:2014年及以前,公司以发票开具时间确认赊销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2015年董事会认定该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为准。因此对以往年度累计的已出库未开票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并补缴相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k]。
企业所得税补缴情况:同期因收入确认时点错误,公司以开票时点申报所得税。2015年追溯调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1,111.71万元[k]。调整还涉及存货、人工成本、折旧费用等项目的会计差错修正[k]:
律师核查结论[k]:
合规性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关于财务报告可靠性与生产经营合法性的要求[k]。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财务报表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