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使用指南
上期介绍了跨境电商订单申报流程,本期将深入解析B2B出口中报关单的使用场景及具体操作方法。
一、什么情况下需申报报关单?
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须使用报关单:
- 订单货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
- 虽未达5000元但涉及征税商品。
二、报关单申报核心要求
申报时需重点注意以下五项内容:
- 监管方式:选择“9710”或“9810”;
- 随附单据:勾选“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代码10000004),并在文件编号栏填写已通过海关校验的电商订单号;
- 数据校验:系统将对报关单与订单信息(表头和表体)进行自动比对,确保数据一致;
- 申报方式:支持常规录入/导入,也可通过跨境电商专用通道导入(仅限9710/9810);
- 申报主体:由具备海关申报资质的单位操作,如报关代理企业。
建议提前签订报关代理委托协议,确保申报合规顺畅。
三、国贸“单一窗口”操作步骤
确认电子订单已获海关接收后,请按以下流程操作:
- 登录平台:进入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佛山分平台,使用卡介质登录;
- 进入系统:选择【货物申报】→【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
- 关键填报:
- 监管方式选择“9710”或“9810”;
- 随附单据中文件类别选择“跨境B2B出口单证”;
- 文件编号栏准确填写已在佛山跨境电商综试区平台申报成功并取得海关回执的电子订单编码。
完成上述步骤后,报关单即与订单实现数据关联。其余栏目填报规范与一般贸易一致,请据实填写。
如需了解更多通关申报及平台操作资讯,可关注“佛山电子口岸”视频号。操作中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客服热线:0757-86231086咨询。
编辑:贾卫宇审核:崔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