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机遇,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发布跨境电商产业扶持政策。
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发展
对新设立且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年营收达30亿元、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落户扶持[1]。
扶持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发展
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按包裹量和增长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对入驻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鱼珠片区的企业,提供最高50万元租金补贴。
支持全球物流网络建设
建设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或全球中心仓,服务超20家品牌商且年营收超50亿元的,给予300万元扶持。省级以上公共海外仓企业年贸易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单项目补助20万元,每企上限100万元。
打造跨境电商良性生态圈
鼓励人才培养、自主品牌培育及数据资源整合,提供相关资金扶持。
附则
政策适用范围限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其他政策扶持。有效期至2024年1月20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