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近日发现不法份子刻意在其公司公众号发布不属实事情,内容如下:狮阳公关旗下公众号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 【ATV亚洲小姐维权成功!山寨“李鬼”邪不胜正】文章中,对我司【亚洲卫视】进行了如下不当言论,歪曲捏造事实:狮阳公关无端将我司【亚洲卫视】污名化为“奸商”, 并贬低其举办的活动为“怪胎赛事”。我司【亚洲卫视】作为一家合法运营的独立企业,我们举办的【亚姐竞选】活动是合法、独立的,并且有国家商标总局审批的商标,并未与其他活动存在任何关联。狮阳公关这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已严重损害了我司【亚洲卫视】的商业信誉,以下几项不属实事情。1.误导公众:上述不实言论通过公众号等渠道广泛传播, 导致公众对我司【亚洲卫视】产生错误认知,误以为其存在不当行为,这不仅混淆了市场,还削弱了我司【亚洲卫视】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2.错误信息传播:狮阳公关在文章中错误地表示“亚洲小姐”商标仍归【亚洲电视】所有,而实际上该商标已被国家商标总局删除并宣布无效。这种故意混淆视听的行为,进一步加深了对我司【亚洲卫视】的诋毁,也对消费者和相关方造成了误导,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3. 混淆概念:文章中以刘X亨及其关联公司案件为由,将与我司【亚洲卫视】无关的侵权言论强加于其身上,这种混淆概念的行为, 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目的是通过贬低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的市场优势。4. 范鹏作为广州狮阳传媒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监事, 不仅未对狮阳公关的错误行为进行制止,反而在各大群转发该文章,其行为属于恶意诋毁、诽谤我司【亚洲卫视】,涉嫌恶意竞争。我司【亚洲卫视】已经透过法律顾问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向狮阳公关及范鹏发出律师信函及实时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到底。

罪犯范鹏个人资料

发出律师函內容




【溫馨提示: 声明我们【亚洲卫视主办亚姐竞选】与【亚洲电视主办亚洲小姐】属两个不同的比赛,直至现在我们亚洲卫视从没与亚洲电视有任何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