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之后,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时,需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需要补缴已退税款。企业可凭该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下面一起来学习在电子税务局
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操作流程吧!
操作流程
★ 步骤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 步骤2
点击【新增】按钮。

★ 步骤3
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采集中录入需要办理退运证明的货物信息,信息录完后点击【保存】。如有涉及多条出口报关单,则点击【保存并新增】。
注意!报关单的退(免)税状态有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如果纳税人的报关单
尚未申报退税,则【退(免)税状态】选择“尚未申报退(免)税”,在填写正确的退运信息数据后即可保存。

情形二:如果纳税人的报关单
已经办理了退税,则【退(免)税状态】选择“已办理退(免)税”,录入原退(免)税额,【业务处理方式】选择“补税”,填写正确的退运数量、计量单位。
提醒!这种情形纳税人需先到主管退税机关柜台申请开具缴款书,完成补缴税款后,填写已补缴税款的缴款书号码和补缴税额,即可保存。

★ 步骤4
完成上述操作后,进入【提交申请】界面,勾选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经数据自检通过后,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

温馨提醒
申请提交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事项名称选择【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查询证明的审核状态。
审核通过后,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获取纸质证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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