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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数据法案透明度声明》(Data Act)解读以及涉及的产品和应对策略

欧盟《数据法案透明度声明》(Data Act)解读以及涉及的产品和应对策略 出海者联盟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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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欧盟《数据法案》要求覆盖数据持有者与用户之间的数据交互全流程,旨在确保用户对数据的“知情权”与“控制权”,促进数据市场的公平性与互操作性。其透明度要求对物联网(IoT)产品、智能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提供者

欧盟《数据法案透明度声明》

欧盟《数据法案》(Regulation (EU) 2023/2854,简称“Data Act”)是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平衡数据持有者与用户权益的关键立法,其核心之一为透明度要求。该要求覆盖数据持有者(如制造商、服务提供商)与用户(产品/服务所有者、租户)之间的数据交互全流程,旨在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控制权”,提升数据市场的公平性与互操作性。自2025年9月12日起,《数据法案》正式实施,对在欧盟市场运营的物联网(IoT)产品、智能设备及相关服务提供者构成强制约束,涵盖非欧盟企业。

一、《数据法案》的核心目标:打破数据孤岛

法案旨在通过强制互联产品(如智能设备、物联网终端)的数据开放,促进产业链内的数据流通。主要目标包括:

  • 保障公平竞争:规范企业间数据共享合同,禁止排他性条款或不合理费用,保护中小企业免受“数据垄断”;
  • 强化数据主权:确保非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符合欧盟法律,如通过“充分性决定”或“标准合同条款”(SCCs)等机制。

二、《数据法案》主要内容: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

法案适用于所有“互联产品”及相关服务,涵盖数据生成、存储、访问、共享与传输全过程,具体包括:

B2C领域

智能冰箱、智能音箱、清洁机器人、健身追踪器、医疗设备、智能网联汽车等。

B2B领域

工厂机器、智能太阳能电池板、电梯、制动系统等工业设备。

三、受《数据法案》影响的产品类型

根据欧盟定义,“互联产品”指能生成、获取或收集使用、性能或环境相关数据,并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的物品。

1、消费类智能设备(B2C)

  • 智能家居:智能音箱、摄像头、门锁、插座、照明系统、扫地机器人等;
  • 可穿戴设备:智能手表、手环、眼镜、心率监测器等;
  • 健康医疗设备:血压计、血糖仪、体温计、动态心电图仪等;
  • 车载设备:导航系统、娱乐系统、GPS追踪器、车联网模块等;
  • 消费电子: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智能电视、耳机等。

2、工业与商业设备(B2B)

  • 工业机械:生产线机器人、数控机床、分拣设备、传感器等;
  • 基础设施:电梯、智能电表、交通信号灯、停车场设备等;
  • 商业设备:商用打印机、POS机、仓储管理系统、冷链设备等。

3、配套数字服务

  • 语音助手:如Alexa、Google Assistant、Siri;
  • 流媒体服务:Spotify、Netflix、爱奇艺等;
  • 生活方式应用:健康APP(Keep、Apple Health)、智能家居APP(米家、HomeKit);
  • 云服务:AWS、Azure、阿里云等提供的物联网云平台。

四、《数据法案》影响的关键场景

(一)预合同阶段:数据持有者的披露义务

在签订合同前,数据持有者须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户披露以下信息:

  • 数据生成特征:数据类型(如温度、行为数据)、格式(JSON、CSV)、预计数据量;
  • 数据存储方式:本地或云端存储,以及保留期限(如“保留12个月”);
  • 数据访问方式:是否可通过APP下载或API获取;
  • 数据处理目的:如优化产品性能、个性化服务,需符合GDPR合法目的原则;
  • 第三方共享风险:是否存在共享可能及条件。

示例:智能手表制造商应披露:“本设备收集心率、步数数据(结构化格式),存储于云端12个月,用于健康报告;不向第三方共享,除非用户授权。”

(二)合同履行阶段:数据访问与共享的透明度

用户购买产品后,数据持有者需确保:

  • 无障碍访问:用户可免费、及时获取其生成的数据,格式为机器可读(如JSON、CSV);
  • 第三方共享透明:若用户授权第三方访问,需披露:
    • 第三方身份(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 访问目的(如维修、保险评估);
    • 数据范围(如仅故障代码);
    • 安全措施(如加密传输、日志记录)。

示例:保险公司需向用户提供协议,明确“仅用于保费计算,数据将加密传输”。

(三)特殊场景:公共部门请求数据的合规要求

当公共部门因网络安全、公共卫生等公共利益请求数据时:

  • 公共部门须书面说明:请求目的、数据类型、使用范围、删除时间;
  • 数据持有者须披露:数据存储位置(如欧盟境内数据中心)、保护措施(如加密)、潜在风险(如隐私泄露)。

示例:ENISA调查物联网漏洞时,制造商需披露“日志存于德国法兰克福,已加密,仅用于调查”。

五、中国卖家应对策略

出海企业应以“明确角色、梳理流程、建立体系、融入生态”为核心逻辑,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1、梳理数据资产,明确角色定位

识别产品/服务中生成或收集的数据(如传感器数据、用户行为数据),厘清企业在数据生态中的角色(数据持有者、处理者或用户),避免合规混淆。

2、完善预合同信息披露

在官网、隐私政策中增加数据特征说明,使用通俗语言(如“运动数据将存储于云端12个月,可通过APP下载”),确保用户理解。

3、优化数据访问流程

提供免费、及时的数据访问渠道(如API接口、APP导出功能),数据格式应为JSON、CSV等机器可读格式,便于用户整合至其他系统。

4、规范第三方数据共享

用户授权第三方时,须提供书面协议,明确第三方身份、目的与数据范围;并与第三方签订数据保护协议(DPA),确保其遵守GDPR等规则。

5、应对公共部门数据请求

核实请求的法律依据(如GDPR第15条),仅披露必要信息(如存储位置、安全措施),避免过度披露个人信息。

六、《数据法案》常见误区解析

(一)误区一:数据必须本地化存储

事实:法案不强制数据本地化,但严格规范跨境传输合法性。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接收国为欧盟认定的“充分性国家”; - 签订标准合同条款(SCCs)或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BCRs)。
案例:深圳某企业因未经SCCs将欧盟用户数据传回国内,被罚280万欧元。
建议:对数据分类分级,采用SCCs等合规机制;涉及商业秘密可结合加密与本地化存储。

(二)误区二:默认勾选即视为同意

要求:用户同意必须“明确、主动、可撤回”,包括: - 手动勾选,不得默认; - 明确告知数据类型、用途、共享对象; - 提供“一键撤回”功能,24小时内生效。
案例:法国Cdiscount因默认勾选被罚150万欧元。
建议:设计分层同意界面,区分必要与可选数据;记录同意日志;B2B客户需签署DPA。

(三)误区三:数据共享无需透明与公平

要求:数据共享须公平、无歧视、透明: - 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如高于存储成本30%); - 不得限制用户向竞争对手共享; - 披露共享数据类型、第三方信息、安全措施。
案例:BMW因限制用户向第三方维修商共享数据被认定违规。
建议:制定合理定价指南,避免排他条款,提供标准化《数据共享协议》模板。

(四)误区四:混淆《数据法案》与GDPR适用范围

区分: - 个人数据(可识别自然人):受GDPR管辖; - 非个人数据(无法识别个体):受《数据法案》管辖; - 交叉数据(含个人片段的日志):需同时满足两法要求。
案例:荷兰Bol.com将含用户ID的购物记录作为非个人数据共享,被罚200万欧元。
建议:建立“数据分类矩阵”,定期开展合规审计。

(五)误区五:忽略数据可移植性要求

要求:用户应能将数据转移至其他平台,需满足: - 数据格式为JSON、CSV等机器可读格式; - 提供API或下载链接; - 用户请求后72小时内响应。
案例:Orange因未提供API且响应超时被认定违规。
建议:开发“数据下载中心”,支持API导出,定期测试可移植性。

(六)误区六:忽视第三方供应链合规责任

要求:数据持有者对第三方(如云服务商、零部件厂商)的合规负连带责任。
案例:小米因第三方云服务商未在欧盟注册,被罚180万欧元。
建议:开展第三方合规尽职调查,签订DPA,每半年进行合规审计。

(七)综合应对建议

  1. 建立全流程合规体系:覆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共享到销毁各环节;
  2. 加强跨部门协作:法律、隐私、IT、产品、业务部门协同推进;
  3. 定期合规培训:防范“默认同意”“本地化误解”等常见错误;
  4. 使用合规工具:如OneTrust(数据分类)、Steelbridge(数据共享平台),降低合规成本。

:本文内容基于欧盟《数据法案》(Regulation (EU) 2023/2854)及欧盟委员会2025年2月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FAQs)。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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