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印尼财政部官员宣布,政府将修订出口外汇收益(DHE)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自然资源出口商须将全部外汇收入存入国有银行,保留期不少于12个月,并对资金使用实施严格限制。
路透社报道截图
新规核心内容
此次修订旨在强化对外汇资金的监管,堵塞现有政策漏洞,确保出口收入真正留存国内。主要措施包括:
资金留存要求
所有自然资源出口所得外汇必须全额存入国有银行(不含私营及外资银行),且存放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资金使用限制
出口商可将不超过50%的外汇收入兑换为印尼盾,用于企业运营,如分红、偿还外币贷款或采购原材料;剩余50%必须以外汇形式保留在国内账户,不得转换或转移至海外。
适用范围
涵盖矿业(煤炭、镍、铜等)、种植园(棕榈油、可可、橡胶)、林业(木材、纸浆)和渔业(鱼类、虾类)等领域,适用于单笔出口价值不低于25万美元的交易。油气行业继续执行30%外汇留存规定。
实施时间与处罚机制
新规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具体细则将在数周内公布。未遵守规定的出口商将面临出口许可证被暂停的行政处罚。
政策背景与调整动因
2025年2月原政策实施情况
根据第8/2025号政府条例,印尼自2025年3月起要求相关领域出口商将100%外汇收益存入国内银行,保留12个月,目标是每年增加至少1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小额出口(低于25万美元)可豁免。
2025年10月评估结果
截至2025年9月,印尼外汇储备从8月的1507亿美元下降至1487亿美元,政策效果未达预期。财政部长承认部分出口商通过将资金转为印尼盾后再转出境外的方式规避监管,导致资金外流。
2025年12月政策修订重点
为堵住监管漏洞,新政策作出两项关键调整:
一是限制兑换比例:设置50%的本币兑换上限,防止资金以合法途径回流海外。
二是限定存款机构:由“国内银行”改为“国有银行”,提升资金监管效率,杜绝通过私营银行间接转移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