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山东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根据《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发现发生在山东省内的非法集资线索,均可进行举报,并有机会获得奖励。举报可通过电话、网络、书信、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相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案件查处进展分阶段发放:
1、线索一经采用,可先获200至1000元奖励;
2、案件立案后,再奖1000至10000元;
3、法院判决生效后,还可追加1万至5万元奖励;
4、对涉案金额超5亿元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追加奖励可达1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基本证据,且所举报内容未被有关部门掌握。若举报人本身就是非法集资参与者、协助人,或属于相关工作人员“内部举报”,则不予奖励。
同一非法集资行为被多人举报的,优先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提供关键新证据的前30名举报人也可获得一定比例奖励。联名举报按一次计算,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分配。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领取奖励,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授权书和双方身份证明。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办法》强调,各级财政将保障举报奖励资金,同时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对伪造材料骗取奖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也将严肃处理。
山东还将发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力量,共同参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推动形成全民防非、打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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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