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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又一税务新规将落地!跨境出口也要实名申报,买单出口时代要终结了!

重磅!又一税务新规将落地!跨境出口也要实名申报,买单出口时代要终结了! 龙游县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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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跨境电商行业又迎来一则重磅税务新规。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7号公告》,明确跨境出口需实名申报实际货主,标志着跨境电商税务监管进一步向全链条穿透式管理迈进[k]

此前发布的第15号公告已要求电商平台报送卖家身份及收入数据,此次17号公告则聚焦出口环节,形成“平台—出口—税务”闭环监管体系,彻底压缩模糊操作空间[k]



代理出口须申报实际货主信息

公告修订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明确以代理形式出口的企业,在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本信息和出口金额[k]。该规定适用于所有非自营出口情形,包括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挂名、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借用物流商资质等模式[k]

此举实现纳税主体穿透管理,杜绝“挂名出口”“借资质避税”等行为,确保“谁出货、谁纳税”原则落地执行[k]



“买单出口”模式终结,责任归属明确

长期存在的“买单出口”灰色操作将被全面封堵[k]。若隐瞒实际货主信息,名义申报企业将被视为自营出口,须对全部出口收入承担纳税义务[k]。新规从根本上厘清税务责任,强化申报真实性要求[k]



典型案例明晰申报责任

案例一:A公司代理B公司出口
A公司代理B公司出口1000万元货物并收取10万元代理费。A需申报代理费收入,并在申报表中填报B公司信息;B作为实际货主,须就1000万元收入纳税。若A隐瞒信息,将被认定为自营出口,承担全部税负[k]

案例二:多层代理追溯实际货主
C公司代理D公司出口,实际货主为E公司。C须申报代理费并报送E信息;D申报其代理收入;E申报全部出口收入。若C未报E信息,将被视为实际出口方并承担相应税款[k]



新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企业须在新规生效前完成业务模式梳理与税务申报流程调整,尤其依赖代理出口或历史存在不合规操作的中小卖家更应加快合规化进程[k]



监管闭环成型,合规成唯一出路

跨境电商税务监管已构建“平台数据上报—出口实名申报—税务穿透核查”全链条闭环[k]。平台端须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市场端强化商品与申报一致性,政府端推动税务、海关数据协同,实现“三表合一”监管目标[k]

随着监管趋严,合规经营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唯有主动适应政策变化,完善内部税务管理体系,方能在跨境市场中稳健前行[k]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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