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为帮助卖家更好地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以下对近期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特别提醒,很多政策的有效期截至今明两年年底,请密切关注以免造成损失。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 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 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对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有效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财税〔2019〕20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计算纳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财税〔2018〕164号。 - 免于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予办理汇算清缴,有效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可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有效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 外籍个人津补贴政策:外籍个人可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住房补贴等免税优惠政策,不得同时享受,有效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财税〔2018〕164号。 -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