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与资质
备案要求:目前不需要对订舱单本身进行事前备案,企业按单次业务逐票传输即可。此前的”海外仓企业备案”已取消。
企业资质:在单一窗口企业资质中登记的企业类型必须正确(已勾选跨境电商企业),否则在传输时系统可能因企业资质问题无法通过校验。
操作提示:订单的传输是实时逐票的操作,不存在需要行政审批的备案流程,但企业应在每票货物发运前及时提交订单数据,获取订单编号后再填写报关单,以符合海关申报流程要求。
1. 9810订单作用
9810订单(或订舱单)是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中特有的物流电子信息单据,反映企业为批量货物预订舱位/仓库入仓的情况。
重要提示:海关要求9810模式企业在正式申报报关单前,先通过信息平台向海关传输订单电子数据,获取订单编号,以供报关单引用核对。企业对所传输订单数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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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类型:必须选择 “W” 类型订单或直接选 “9810 – 海外仓出口商品订单”,代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的业务订单类别。
电商平台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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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路径
🔹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订单电子信息。
🔹也可借助经海关对接的第三方跨境电商通关平台,如:跨国通智能报关系统(https://bbt.kjeqg.com),选择”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类型,填写订单表单。
3. 订单编号与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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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编号:也指电商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编号,订单数据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或自定义订单编号。建议使用电商平台订单编号或亚马逊FBA仓的订仓单编号,用于后续填报报关单时引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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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备注: 建议完整准确地填写以下信息:
🔹海外仓名称、详细地址、仓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预计货物到达仓库的日期时间。
🔹所使用国际物流渠道(如海运提单号/航班号等)。
按照海关H2018版出口报关单格式,9810模式申报需注意以下关键字段的填写:
1. 监管方式(贸易方式):填写代码”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2. 发货人信息:即出口企业自身,应填写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收货人信息:填写境外实际收货单位的信息。在9810模式下,收货人通常为海外仓运营方或企业海外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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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货物发往企业自营海外仓库,可在收货人栏填写该海外公司的名称、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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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货物发往亚马逊FBA仓库,可填写亚马逊公司的名称和仓库地址,并在附加信息中注明卖家识别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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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终境外收货人暂无法确定,亦需填写仓库所在地的仓储服务商或联系人,不得留空或填写”不详”。
4. 成交方式:指贸易术语,例如FOB、CIF、CFR等。建议选择与实际承担费用相符的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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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做法是以FOB价出口,在报关单”运费”和”保险费”栏分别注明运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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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企业承担了运费至海外仓,则也可采用CIF成交方式,在报关单中总价包含运费保险并分别列明额度。
5. 价格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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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上的商品总价应与商业发票一致,币制一般为美元等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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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货物出口时未发生销售(自有海外仓备货),其报关价格可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切忌低报瞒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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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商品价格因含品牌授权费、软件费等需要做价款调整的,也应在申报时向海关说明或在”备注”栏注明。
随附单据类别:10000004-跨境B2B出口单证;
随附单据编号:需要填写9810订单申报生成的订单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