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税务局上半年发出约266万份2024/25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并促请纳税人准时递交。一般人士的交表限期为一个月(即六月二日或之前),经营独资业务人士则为三个月(即八月二日或之前)。选择网上报税可获延期一个月(即一般人士延至七月二日,经营独资业务人士延至九月二日)。
立法会已于2025年四月三十日通过《2025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落实2025/26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宽减2024/25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1,500元为上限。纳税人只需如常填报2024/25课税年度报税表,有关宽减将会在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2024/25课税年度起实施的新税务措施:
(一)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标准税率两级制;
(二)与在2023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后出生的新生子女同住的纳税人,其居所贷款利息扣除或住宅租金扣除的最高限额由10万元增至12万元;
(三)增设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最高限额10万元;
(四)优化利得税扣减开支措施,为还原租赁处所至原来状况的费用提供税项扣除,和取消工业/商业建筑物或构筑物每年免税额的申索时限。
纳税人可以透过「税务易」提交报税表,不但方便、安全和环保,更可确保报税表准时送达税务局。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可连同符合指定电子格式的佐证文件一并提交。纳税人可在税务局网页查阅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详情。至于选择以邮递交付报税表的纳税人,须支付足额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税务局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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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别人士报税表(Individual Tax Return, BIR60)?
个别人士报税表由1993/94年度开始发给个别人士,这是一份四合一的综合报税表,纳税人可在一份报税表上填报以下来源的收入:
(1)受雇工作,职位及退休金;
(2)全权拥有物业的物业收入;
(3)独资经营的生意利润。
同时,个人入息课税 Personal Assessment亦可在这表格内选择
利得税报税表
在利得税征收方面,香港税务局向法团及合伙业务经营者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分为以下三类:
1、利得税报税表一法团(BIR表格第51号)
2、利得税报税表一法团以外的人士(BIR表格第52号)
3、利得税报税表一有关非居住于香港的人士(BIR表格第54号)
须填报的人士包括:
(1)新登记的业务首份利得税报税表通常会于新业务开业日期后大约18个月发出。
(2)持续经营的业务利得税报税表于每年4月份第1个工作日发出。
(3)毋须每年递交报税表的业务在下述情况下,税务局不需要纳税人每年递交利得税报税表:-尚未开业或已停业及尚未重新营业的行业或业务一所经营行业或业务未有赚取应评税利润若税务局在覆查该等纳税人的潜在税项责任时,会向其发出利得税报税表,纳税人则仍须遵照规定填交报税表。
递交报税表的期限:
1、正常递交期限
利得税报税表应该在发出日期计起1个月内交回税务局。递交期限在利得税报税表第1页上已注明。
2、整批延期递交报税表的安排
在整批延期计画下,每年结账日期在11月30日后的纳税人可获准将交回报税表的期限延展至下述日期:递交日期可延展至 结账日期
7月31日 结账日期「D」类(即结账日期介乎12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15日 结账日期[M」类(即结账日期介乎1月1日至3月31日)1月31日 结账日期「M」类而在本年度蒙受亏损的个案
在每年的年初,香港税务局局长会致函各税务代表,详述在来年有关整批延期递交报税表的安排事项,及如何申请整批延期的手续。
其他延期递交报税表的申请
除了整批延期计划外,纳税人亦可自行用书面申请延期。在申请时必须解释未能准时递交报税表的原因,并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递交。
发出报税表的副本:
倘若你遗失、损坏、或没有收到报税表,你可以去函香港税务局索取报税表副本。您必须在信函中列明您的档案号码,课税年度及你现时的通讯地址。
如果递交报税表的期限已经接近,或已届满,你应该尽可能亲临税务局的咨询中心索取报税表副本。
不填具报税表:
在任何情况下,如未能在到期或延期届满前递交报税表者,香港税务局可发出估计评税及进行处罚诉讼。纳税人如没有合理辩解而未有填报或逾时递交报税表,税务局将会向他们采取惩罚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