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清关对原产地证明的要求解析
并非所有国家都强制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其清关要求因目的国政策、货物类型及适用贸易协定而异,仅部分国家列为必备文件,多数国家仅在特定场景下需要。
一、强制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的国家
此类国家无论货物价值或品类,清关时均须提交一般原产地证(CO),主要集中于中东、非洲及中南美洲地区。
中东国家
沙特阿拉伯、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科威特、伊拉克等,须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缺失将导致货物被直接扣关。
非洲国家
埃及、利比亚、马达加斯加、塞拉利昂等。其中埃及还要求原产地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否则无法完成清关。
中南美洲国家
墨西哥(申报价值超1000美元时强制)、厄瓜多尔、海地、巴拉圭、委内瑞拉等。未提供原产地证明易引发清关延误或退运。
二、仅特定场景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的国家
多数发达国家及部分亚洲国家不普遍强制,仅在享受关税优惠、涉及敏感品类或受贸易管制时需提交。
自贸协定成员国
中日韩、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RCEP成员国:如需享受关税减免,须提供RCEP原产地证或对应协定证书(如FORM E、FORM F);若无优惠需求,普通货物无需提供。
欧盟国家
纺织品、钢铁制品、农产品等敏感品类须凭原产地证明核查进口配额或反倾销税;普通日用品仅需在商业发票中注明原产地即可。
亚洲国家
日本对食品、化妆品,泰国对电子产品及农产品等特殊品类有原产地证明要求;普通货物无强制要求。
三、基本不要求原产地证明的情况
个人自用、低价值普通货物(如日用品、礼品、无商业价值样品),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多数国家,通常无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仅需在运单及商业发票中注明原产地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