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发票开具免税或零税率取决于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及政策适用性: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应开具零税率发票;退税率为零且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应开具免税发票;退税率为零但需征税的货物则按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出口商品属性确定。
发票开具规则
外贸出口发票的开具需严格遵循增值税法规,核心依据是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及政策适用性:
开具零税率(0%)发票的情形:适用于退税率不为零的出口货物,企业可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发票“税率”栏应选择“0%”。
例如:多数工业制成品出口,退税率高于零时,需开具零税率发票以实现进项税额退还。
开具免税发票的情形:适用于退税率为零且明确为免税商品的出口货物(如部分农产品或政策规定的免税商品),发票“税率”栏应选择“免税”。
例如:出口商品征收标志标注“免税”时,企业仅免除当期纳税义务,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开具征税税率发票的情形:适用于退税率为零但不符合免税政策、需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虚假申报或违规出口商品),发票“税率”栏按适用税率(如13%、9%等)开具。
免税与零税率的区别
两者虽均涉及税负减免,但本质不同:
零税率:是增值税法定税率,出口环节税率为零,且可退还先前环节已缴进项税额,实现完全无税出口(如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免税:仅为税收优惠,免除当期纳税义务,但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或退还(如自产农产品出口),企业需承担前期税负。
适用场景与注意事项
政策依据:规则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项,出口货物原则上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操作风险:错误开具发票(如无销售却申报零税率)将面临罚款。
若出口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收汇凭证不实,货物可能转为征税政策,需按内销征税。
企业类型影响:采用“免抵退”办法的企业:退税货物开零税率,免税货物开免税。
采用“免退”办法的企业:符合退税或免税的货物均开免税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