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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消费32元被错刷3200,发现后,超市称还买了其他商品,但当天监控被删,大爷每月仅3000多工资,愤而上诉

大爷消费32元被错刷3200,发现后,超市称还买了其他商品,但当天监控被删,大爷每月仅3000多工资,愤而上诉 百师通深圳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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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城,寒风裹挟着细雨,李建国(化名)裹紧褪色的旧棉袄,攥着那张刺眼的信用卡账单,手指微微发抖。


南京城,寒风裹挟着细雨,李建国(化名)裹紧褪色的旧棉袄,攥着那张刺眼的信用卡账单,手指微微发抖。

账单上“3200元”的数字像一记重锤,砸碎了他一个月的平静——这比他一个月工资还多!如今却变成了一笔莫须有的消费。

而这场纠纷的起点,不过是一瓶32元的白酒。

李建国生活节俭,唯一的爱好是偶尔小酌两杯。2014年1月16日下午,他像往常一样走进家附近的超市,在酒水区挑中了一瓶标价32元的本地白酒。

收银台前,他熟练地掏出儿子为他办理的信用卡,输入密码后,收银员递来小票,他签了字便将酒装进布袋离开。


“当时根本没多想,买瓶酒而已。”李建国回忆道。然而,一个月后,当他收到信用卡账单时,整个人如坠冰窟——账单上赫然显示着一笔3200元的消费,消费地点正是那家超市。他反复核对日期和时间,确认自己只买了那瓶酒,连牙膏都舍不得买的他,怎么可能突然消费3200元?

次日清晨,李建国急匆匆赶到超市,要求解释。超市主管张女士却神情笃定:“系统显示您当天不仅买了酒,还购买了一条价值3168元的高档香烟和一盒口香糖。”

他要求调取监控录像,却得到了更离谱的答复:“没有那天的监控。”


面对超市的态度,李建国选择报警。然而,警方因缺乏关键证据无法立案,建议他走民事诉讼途径。无奈之下,他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多收的3168元。

法庭上,超市方坚持称李建国“签字确认了消费”,并强调“系统记录和员工证言足以证明交易真实性”。

原来,李建国以前是当船员的,在工作的过程中眼睛受了伤,因此视力存在问题,根本无法看清消费金额,就算仔细去看,也十分费劲。

随后,还拿出了2009年由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上面显示他是四级视力残疾。

当法官要求超市提供购物小票、监控录像或香烟实物时,超市却支支吾吾……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李建国的代理律师指出,“超市作为经营者,不仅无法提供实物证据,还无法还原交易过程,仅凭系统记录就要求消费者承担费用,明显不符合举证责任要求。”更关键的是,监控录像的缺失时间点与争议交易高度重合,这在法律上构成“证据灭失”,超市应承担不利后果。

为查明真相,法院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并收集证据。

面对铁证,超市方终于承认:收银系统确实存在漏洞,部分员工为完成业绩指标,曾私自修改商品价格,并通过删除监控掩盖行为。而李建国的案件,正是这一“潜规则”的受害者。

2014年10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超市退还李建国316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超市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发广泛讨论。有网友愤怒表示:“欺负老人算什么本事?3200块对老人来说可是一个月的生活费!”更有法律专家指出:“在数字化消费时代,技术便利的同时也要警惕技术漏洞带来的风险。经营者有义务保障交易透明,而非利用漏洞牟利。”

对李建国而言,这场纠纷虽以胜诉告终,但留下的阴影却难以消散。“现在去超市买东西,我都要反复核对小票,甚至拍下商品照片。”他苦笑道,“不是不信任别人,是怕再遇到这种事,真的扛不住。

参考资料:CCTV《夕阳红》20161107刷卡风波、人民网《男子消费32元却丢了3200 竟是因为这个坏习惯》。



作者简介:木椰子,渴望内心温柔,而灵魂自由!本文系百师通原创,如需转载,请联系读书君(微信号:bsktxue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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