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及日常休闲中,不少家长选择带孩子前往电玩城共享亲子时光。但未成年人能否进入游艺娱乐场所?家长陪同是否合法?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明确界定。
典型案例通报
案例一:贵阳白云区游艺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贵阳市白云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接群众举报,查明某游艺娱乐场所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允许2名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进入游戏区消费。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目前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扬州邗江区娱乐馆节外提供电子游戏机
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查发现,邗江区某娱乐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一名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服务(未收费、无违法所得)。其行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该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及《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5条第5子项,决定对该娱乐馆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
政策解读
游艺娱乐场所是否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不禁止。
未成年人是否随时可在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电子游戏设备?
不可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管理提示
游艺娱乐场所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服务。经营者应强化身份查验机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识,主动拒绝非节假日入场,切实履行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防范经营风险。
未成年人保护是法律要求,也是家庭责任。家长应主动学习相关法规,加强日常教育与监督,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