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依法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信访活动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今年以来,盐城市深入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在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规范全市信访秩序。近期盐城市公布了一批依法处理信访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建湖县顾某某因拆迁问题,自2023年起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未获支持后,转通过信访渠道反复信访、以访施压,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后仍扰乱公共秩序。2025年2月,顾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建湖县翟某某就房屋拆迁安置问题信访期间,故意毁坏财物、扰乱公共秩序。2025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依法信访是权利,遵规守纪是义务。《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合法合理的诉求,只有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表达,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任何试图突破法律边界、扰乱信访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来源:盐城市信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