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中心(B型)简介
保税物流中心(B型),简称物流中心,是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并由多家企业共同参与,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与综合保税区的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在于功能定位和管理要求[1]。物流中心专注于保税仓储及相关服务,而综合保税区提供更广泛的业务范围。
设立条件
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需满足以下条件:
- 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不低于2万平方米;
- 符合海关监管规划及建设要求;
- 选址在交通枢纽或物流需求旺盛区域,且设有海关机构;
- 经省级政府确认,契合地方经济布局;
- 配备符合海关监管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 配置隔离、监管及必要设施。
申建主体资格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拥有对中心内企业日常管理的能力;
- 能够协助海关对物流中心进行有效监管。
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需向直属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书;
- 省级政府意见书;
- 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设立程序
设立流程如下:
- 直属海关受理后报海关总署审批;
- 企业应在获得批准之日起1年内申请验收;
- 验收合格后,由海关总署颁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 未能按时验收者可申请延期,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业务规定
物流中心仅限设立仓库、堆场及海关监管工作区,禁止商业性消费设施。中心内企业可开展以下业务:
- 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
- 流通性简单加工及增值服务;
- 全球采购及国际分拨配送;
- 转口贸易及国际中转;
- 其他经海关批准的国际物流业务。
禁止开展的业务包括:
商业零售、生产加工、维修翻新、存储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供稿单位:江门海关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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