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监管进入新阶段
PART.1 本周最新话题
1、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完成首轮涉税报送
2025年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自10月1日《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已有超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完成首轮涉税信息报送,覆盖电商、共享经济、直播带货等核心领域。
2、部分卖家已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
继两次短信提醒后,已有部分卖家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5日内提交平台流水、银行流水、财务账目、采购合同等材料,配合税收风险核查;逾期将面临进一步监管措施。
3、《欠税公告办法》发布,信用风险升级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欠税公告办法》(第61号),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按月公开欠税信息(含企业及法人信息),公告渠道扩展至电子税务局与新闻媒体;纳税人仅获3个工作日异议期;欠税信息同步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系统及社会信用平台,或将影响企业商誉、贷款、招投标等关键经营环节。跨境卖家被列为高关注群体,需及时响应。
PART.2 税务合规答疑
聚焦上周高频问题,我们联合资深税务专家整理可直接落地的操作指引。
1、店铺主体报关出口,应选用0110还是9810?
一般纳税人前端采购有票、采用精品或少店铺模式的,建议走9810;多店铺主体可暂以0110嫁接香港公司出口过渡;无票情形可考虑9610或1039;小规模纳税人推荐“出口免税不退税”,虽无退税,但可实现合规报关与公账收汇,规避隐匿收入风险。
2、走9810免税,是否需开立对公美元账户?
采用9810报关时,建议开设外币账户接收外汇;首次申报前须完成“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
3、双抬头报关有何要求及操作流程?
适用于委托代理出口:报关单中“境内收发货人”填代理方,“生产销售单位”填委托方(实际货主)。操作流程为——委托方与具备进出口权的代理方签署协议→代理方准备单证并申报→出口后,由委托方作为退税主体申报;若代理方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代为办理退税;否则委托方需凭《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自行申报。
4、能否将同一业务收入分拆至多个账户或店铺?
不可行。若缺乏合理商业目的,仅为获取税收优惠而人为分拆收入,构成偷税行为。
5、同一法人注册的不同店铺,回款可否归集至同一公户?
存在重大税务风险,不推荐。各独立法人公司须开设并使用专属对公账户;确有集团资金管理需求的,应通过合规的资金池或委托贷款方式操作,确保账目清晰、凭证完备。
6、集装箱内混装多个品牌商品,如何申报?
装箱前须完成内部理货,依据装箱清单对不同品牌/型号商品分类;无法拆分时,按该票货物中主要品牌归类申报。
PART.3 专家最新观点
1、头部卖家:合规成竞争优势
上市公司及准上市公司等头部主体已完成合规体系建设,受新规影响极小;应强化自主品牌研发与全链路合规布局,摆脱低价竞争,为中小卖家转型预留空间,推动行业由粗放增长转向良性循环。
2、中小微卖家:亟需补足合规短板
中小卖家是本轮监管主要承压群体,此前普遍缺乏财务体系与合规意识。转型关键在于产品与运营精细化:一方面淘汰低客单价品类,聚焦高附加值产品以分摊税负;另一方面善用核定征收政策,并尽快实现平台流水、物流单据与财务账目的闭环对账。
3、违规操作不可行,合规需扎根业务本质
借设立香港空壳公司转移利润、隐匿收入等做法极易被稽查识别。合规核心在于优化供应链、规范交易与报关流程,而非依赖主体拆分、虚构业务等非实质手段;唯有构建可追溯的订单—资金—物流闭环,企业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PART.4 最新活动速递
线下活动
12月12日,2025跨境电商税务合规增长私享会·深圳站。现场设1V1咨询,资深专家解读企业合规落地操作指南。
线上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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