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9号),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38元/月、下限为4588元/月。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涉及使用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7646元/月为依据执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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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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