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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体户依法注销后,仍被税务局稽查!罚款11万元!什么是个体户?个体户建账要求也不同?跟着财叔一起来学习学习,然后根据财叔的提醒抓紧自查吧!

啥是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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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依法注销,仍被罚款11万
个体户依法注销,仍被罚款11万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市税一稽罚〔2022〕48号
南宁市青秀区**建材经营部(纳税人识别号:92450103MA5PFGJR68):
经我局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3月24日对你经营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7号万科城南区S2号楼十三层1307号商铺)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你经营部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一)你经营部已办理注销、失联
你经营部于2020年5月9日登记注册,于2021年1月4日经主管局核准注销,注销原因是:依法解散。经多次拨打你经营部的联系电话,要求你经营部业主谢锦前来配合检查工作,谢锦电话回复她不在南宁,现居住湖北省石首市。2021年11月15日,根据谢锦提供的收件地址(湖北省石首市南口邮政局)通过EMS给谢锦邮寄《检查通知书》(南市税一稽检通〔2021〕36号),要求你经营部依法接受检查并提供有关资料;2021年12月7日,我局通过EMS邮寄《询问通知书》给谢锦,通知她于2021年12月22日到我局就涉税事宜接受询问,以上两份税务文书均是郑张云(身份证号:421081XXXXXXXX0134)代收。检查期间,你经营部未提供任何资料,谢锦也未前来接受询问,2022年4月14日,再次拨打你经营部的联系电话,语音提示号码已停机。
(二)你经营部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
1.取得增值税发票情况
你经营部在经营期间没有向税务机关领购过发票,无货物购进记录。
2.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况
你经营部通过税务自助机共开具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11584158.42元,税额115841.58元,价税合计11700000.00元,受票单位均是:南宁万堡防水公司,其中:2020年9月29日开具5份,发票代码4500201130,发票号码04291060-04291064,开具货品名称:防水涂料;防水材料;湿铺防水卷材,开票金额4653465.35元,税额46534.65元,价税合计47000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开具7份,发票代码4500203130,发票号码03745482-03745486、03745478、03749974,开具货品名称:防水涂料;增强聚酯布;湿铺防水卷材,开票金额6930693.07元,税额69306.93元,价税合计7000000.00元。你经营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申报纳税。
3.你经营部的交易资金均通过业主谢锦于2020年7月28日在桂林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个人活期存款帐户(帐号:621456XXXXXX60370)进行流转,经查,发现你经营部资金往来记录存在异常:
(1)你经营部银行账号上无支付购货货款记录。
(2)检查组通过对该帐号资金往来明细筛选出郑张云、李红英、童继梅、刘炳炎、张勇、钟靖等6个交易对手,谢锦收到南宁万堡防水公司的货款11700000元,并通过上述6个私人账户转出11700000元,再转入万涛(受票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严捷(受票单位办税人)的账户共计11142000元。谢锦个人账户自2020年7月28日开设至你经营部注销,只收到上游企业“南宁万堡防水公司”转入资金11700000元,转入资金与你经营部开具给“南宁万堡防水公司”的发票金额一致,形成资金回流11142000元,占开票金额95.23%。
(3)根据受票方南宁万堡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销售合同约定由销售方将货物运输到南宁万堡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指定的工程地点,无法提供相应的物流信息;而你经营部及业主谢锦的银行流水记录均未发现有支付物流款项。
(4)你经营部银行流水记录也未发现有支付正常经营所应该发生的房租、水电、工资等各项费用,不符合正常公司经营形式。
综上,你经营部在开具了上述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注销(从成立到注销仅半年),无货物购进记录,资金流水存在回流和异常,上述行为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你经营部的基本情况、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和主管税务机关协查资料;
现场笔录、实地核查影像资料等;
邮寄、公告送达材料等;
你经营部取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查询信息;
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查询资料。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经营部虚开发票行为处以110000元的罚款。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10000元,限你经营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个体户注销后,真能万事大吉?
个体户注销后,真能万事大吉?
正常情况下,公司注销了也就相当于一家公司正式死亡了,但是公司注销后真的就万事大吉了吗?
那可不一定的哦。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某企业在税务注销后,被税务机关强制恢复登记。
通过以上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我们可以看出:该公司因为偷税漏税,以为进行了税务注销就能逃避税务局的检查,但是税务局依然恢复了该公司的税务登记,正常进行了税务稽查处理。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误区:公司一出现问题,注销就好啦!
其实不是的,公司注销了,有问题还是一样会查你的,现金税四期+大数据下,任何涉税违法行为,必定会有迹可循,想通过注销公司逃脱责任肯定是行不通的。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存在偷税、抗税、骗税情形的,将会无限期追征!
附:税务稽查流程图

个体户涉税风险,抓紧自查!
个体户涉税风险,抓紧自查!
一、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在个体户查账征收的大背景下,个体户的建账已经刻不容缓了。
根据《个体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薄、进销货登记薄。
财叔建议,个体户有条件的还是应该建账,一则是内部的管理更规范,二则一旦被稽查到才能有凭证可以依赖,最起码也应该建立收支凭证黏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
2、未按规定报税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缴纳社保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需要缴纳社保,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交不交社保需要分情况:
(1)没有雇员,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有雇员,需依法缴纳社保。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个体户不开设对公账户
个体户可以不开设对公账户,而由老板私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但这样容易造成公私不分,有逃税的嫌疑。
5、个体户业主取得的工资薪金作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6、增值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增值税常见4大风险点:
1
销售收入不完整:如现金收入、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未入账报税;
2
虚开发票: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优惠政策为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
3
发票开具不合规:开票不及时,开票信息与业务不符等;
4
进项税税额抵扣不合规:如收到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行了违规抵扣。
7、所得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常见8大风险点:
1
收入不完整;
2
与其他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
3
虚列成本费用,列支了不得扣除的支出;
4
在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然扣减费用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
5
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6
扣除业主本人工资;
7
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
8
以其他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印花税等涉税风险
很多个体户认为自己不用缴纳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发生涉税业务,就要缴纳相关税费。
9、个体户账务处理
对账务处理不重视,随意入账所产生的风险。即便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也应该建账,有发生业务,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0、不按规定报税工商年检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2024年10月,严查开始!
个体户必须这样开票!
严查下,个体户开票应注意以下细节:
一、具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
若是大部分个体户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就会成为稽查的重点区域。
2024年,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恶意的税收筹划是税务严查的重点!
二、成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切记个体户不要仅仅为了开票而设立。
设立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经营需求、更要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将设立的每个经济实体融入到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去,这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三、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
比如一份咨询费的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的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
再次,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四、有真实的资金流
不管是提供了服务还是销售了货物,是否收取了款项?是否公对公转账了?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五、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
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的发票,就是没有问题的发票。
合同仅仅是次要证据之一,签订合同时更多的关注内容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展现、所达目标等。
合同切记不要仅仅一页纸,一定要签订的真实全面。
六、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都带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
特别是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的重点关注事项。
价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过了,不合理了,难以自圆其说!

个体户都有哪些税收优惠?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
一、增值税
(一)满足一定销售额标准免税
1.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此优惠3%征收率的可以享受。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即征即退和免征

二、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三、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体户常见会计处理
1、个体工商户老板投入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万
贷:业主投入 2万
PS:这里的业主投入,会计可以理解为实收资本。当投入的不是现金,而是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需要借方计相对应的科目。个体户老板取回财产时,做反向分录。
2、开业第一个月,开业活动支出5000元,印刷宣传片2000元。
借:营业费用 7000
贷:银行存款 7000
PS:除营业成本外,所有税前可列支的费用全部计入营业费用。如广告费、水电费、雇员工资等。
3、第一个月实现销售收入 8万,(不含税)销售商品成本5万。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共计800元。
借:银行存款 8.08万
贷:营业收入 8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0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营业成本 5 万
贷:存货 5万
4、新购入一批货物,价款10万,增值税1.3万。
借:存货 11.3万
贷:银行存款 11.3万
5、购入两台电脑用于职工办公,价款8000元。
借:固定资产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6、个体户老板拿自家货物用于朋友招待,共拿存货价值800元(进价)。
借:业主投入 800
贷:存货 800
7、发放当月职工工资 5000元。
借:营业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8、季度结束时,本季度累积产生增值税5000元,营业额不足30万,免征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0
贷:营业外收支 5000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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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涉税风险,抓紧自查!
一、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财叔建议,个体户有条件的还是应该建账,一则是内部的管理更规范,二则一旦被稽查到才能有凭证可以依赖,最起码也应该建立收支凭证黏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
1
销售收入不完整:如现金收入、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未入账报税;
2
虚开发票: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优惠政策为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
3
发票开具不合规:开票不及时,开票信息与业务不符等;
4
进项税税额抵扣不合规:如收到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行了违规抵扣。
1
收入不完整;
2
与其他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
3
虚列成本费用,列支了不得扣除的支出;
4
在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然扣减费用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
5
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6
扣除业主本人工资;
7
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
8
以其他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价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过了,不合理了,难以自圆其说!

一、增值税
(一)满足一定销售额标准免税
1.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此优惠3%征收率的可以享受。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即征即退和免征

二、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三、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个体工商户老板投入2万元。
贷:业主投入 2万
2、开业第一个月,开业活动支出5000元,印刷宣传片2000元。
贷:银行存款 7000
3、第一个月实现销售收入 8万,(不含税)销售商品成本5万。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共计800元。
借:银行存款 8.08万
贷:营业收入 8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0元
同时结转成本
贷:存货 5万
4、新购入一批货物,价款10万,增值税1.3万。
贷:银行存款 11.3万
5、购入两台电脑用于职工办公,价款8000元。
贷:银行存款 8000
6、个体户老板拿自家货物用于朋友招待,共拿存货价值800元(进价)。
贷:存货 800
7、发放当月职工工资 5000元。
贷:银行存款
8、季度结束时,本季度累积产生增值税5000元,营业额不足30万,免征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支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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