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2年第9号公告,《公告》完善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具体完善了哪些内容?
按照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在免抵退税计算时,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形成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企业应将其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减。
对从事进料加工出口业务的企业,其计算依据为出口金额扣除出口产品耗用保税进口料件后的余额。具体执行中,企业应先按照计划分配率(即计划进口总值在计划出口总值中的占比)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在手册和账册结案后,按实际分配率进行核销。因实际分配率与计划分配率之间的差异,核销产生的多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少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允许企业与此后产生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行抵减。
目前,除“两高一资”产品外,国家对出口产品实行征退税率一致的政策。因此,免抵退税计算时,将不再产生新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前期少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结转,无法参与后续计算。
根据国务院部署,《通知》中明确“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公告》对该条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进料加工出口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因前期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结转未能抵减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企业进行核准确认后,可调转为相应数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即,企业对自身前期因征退税率不一致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经核实清楚、确认金额后,可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如果挂账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很大,对我们出口企业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进项税呢,我们可以结合留抵退税政策,获得为企业输送血液的流动资金。
Part.2
那么针对上面的政策,我们进料加工出口企业要如何操作?才能确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核实调整准确,获得这笔进项税额呢?
1.企业需做好数据核实,确认存在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挂账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有关情况。说明内容包含挂账抵减额的产生原因、进料加工核销产生抵减额挂账的属期、需要调整的具体金额等,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2.提交情况说明后,请耐心等待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实,待主管税务机关将确认可转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挂账抵减额告知后,出口企业可以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以下简称“23b栏”)进行申报填列相应挂账抵减额的负数,若触发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的,请按照比对异常的相关流程处理。
注意: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前,请勿自行在增值税申报表中进行相关调整。使用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企业,在税务机关完成相关数据调整后,请在系统中读入年度反馈数据,再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业务。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如此重要,从事进料加工出口业务的企业,在每年进料加工核销后会产生了应调免抵退税额和应调整不得免抵税额,这是直接影响我们出口企业利益的。
那么在这里再次提醒一下咱们进料加工的出口企业:
年后的第一个
重要工作即将来临!
进料加工年度核销
开始倒计时啦!
你的进料加工核销申报
都做好了吗?
扫码预约课程↓↓↓
轻松搞定进料加工手帐册核销~
👇🏻 欢迎大家关注👇🏻


点击阅读原⽂,免费学习财税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