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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必知!税局明确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有条件”!

财务必知!税局明确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有条件”! 慧税说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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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资薪金一定能税前扣除吗?有什么条件?企业发放工资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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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一定能税前扣除吗?有什么条件?企业发放工资有哪些风险?


01


税局回复!

这类人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北京市税务局

Q: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按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税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湖南省税务局

Q:

1)个体工商户户主本人的工资、薪金要不要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还是通过经营所得直接扣减6万元费用申报,不通过综合所得申报?

Q:

2)个体工商户下面的从业人员的工资、薪金要不要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税局回复: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也应当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给大家总结如下:

1、虽然个体户、个独企业、合伙企业中的负责人或者合伙人允许领取工资,但是这种人的工资跟平时员工的工资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名义上叫做工资,实际上是负责人或者合伙人提前领取的经营所得,负责人(或者合伙人)每月领取的“工资”,实质是经营所得,只是提前领取而已。

2、因此在申报个税的时候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而是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税。

3、负责人或者合伙人领取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若是平时做账的时候计入了成本费用中冲减了会计账面利润,则汇算清缴经营所得个税的时候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02


   8大问题告诉你,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有条件”!

一、企业哪种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薪金才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合理的工资薪金支付,税前扣除是否有总额限制?

(一)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合理性确认原则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如何税前扣除?

(一)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二)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四、“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如何税前扣除?

(一)在企业任职的“返聘离退休人员”,其工资薪金支出,符合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原则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未在企业任职的“离退休人员”,不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五、“季度工、临时工、实习生” 工资薪金如何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相关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六、工资薪金与福利性补贴如何有效区分?

(一)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合理性工资确认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不能同时符合合理性工资确认规定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在税前扣除。

七、股权激励支出,是否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

(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八、1231日前预提的工资薪金,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计提的汇缴年度的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03


关于工资,

税局一般会怎么查?

税务局稽查工资,一般会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

企业在做账时,不要以为工资发完、做完账就万事大吉,一定要重点检查是否在上述的4大情况中存在异常。

文章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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