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作者:慧税学苑赵财喵
参考文献:税海
图片来源:部分源自网络
深圳一家公司,员工垫资购买办公用品后再找公司报销,居然被税局要求整改。到底是什么原因?个人为企业垫资如何规避风险?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深圳某家创业公司被税局要求整改。原因是,公司采购办公用品时因个人使用自己的账户付款,然后再找公司报销的做法,在稽查时被认为不合规,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在检查中,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有向个人账户转款打钱的情形,询问后得知因为企业规模较小,所以在办公用品采购时由个人使用私人账户购买,然后由个人报销,公司再将款项支付给个人,经过对银行资料对比证明了企业上述说法属实,但该做法既不合规,也带来了涉税风险,稽查人员已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税务部门提醒,深圳市目前很多孵化器类型的企业,因为业务尚处于研发阶段,日常账务管理比较混乱,甚至出现用员工个人账户来购买公司办公用品等情况。虽然此次案件未查明有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涉税违法行为,但是存在很大涉税风险,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因此,公司即使在起步阶段也要重视财务规范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一是因为该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并有偷逃个税的可能性,因此公转私的行为尤为敏感。
二是通过报销的形式变相发工资,也是不少企业都存在的现象,所以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
你是不是平常都是这么操作的呢?而且也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个人垫资再报销风险重重,请大家务必注意以下3点。

频繁且人数较多的垫资行为,是极可能职工工资拿票抵个税的行为。正常情况下,一个公司负责采购的人员就那么几个。税务局可能就会稽查公司这些藏匿在发票后边的工资或福利费、要求补缴个税。
企业大额资金支出本身就受到监控,如果个人大额为公司垫资是不符合情理的。很容易让人怀疑这笔业务的真实性。一般控制在个人月工资额的一半为宜,超过个人月工资的垫付款,会被税务部门怀疑是业务提成或给客户的回扣款,而要求企业补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
企业正常的经营中,花费的费用入账都是比较及时的,基本能够保证当月或次月入账。即使个人垫资,所获发票与报销一般也不超过一个月。如果个人电子中,经常出现超过1个月的凭证,就会引起税务部门警觉。

公司的员工到境外出差,那么也会涉及到费用报销的问题,对于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应该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由于境外并没有发票一说,很可能的情况下,给的是个收据,那么有些单据一旦是热敏纸不能长时间保存,那么就需要在报销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与原件粘贴在一起。这样可能避免时间长了,热敏纸的字迹都没有了无法证明报销的真实性。
另外,境外报销费用时,还需要适当说明支出的用途或合理性,毕竟在境外消费有很多情况下,没办法去追踪,还是需要有一定的文字说明、如果数额比较大的刷卡消费,最好还需要个人提供刷卡消费的记录纸,就是自己签字的那张纸。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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