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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这两件事!

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这两件事! 慧税说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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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社保补缴否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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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社保补缴

否则罚款


近期,多地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补缴的温馨提示》,提醒已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相关单位需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社保补缴。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YJevZWlmm8eE7bV3slADFA


如,天津发布《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补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缓缴单位最迟补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时限为2023年底。


☆特别提示:2023年12月结算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6时。


缓缴单位按规定时限补齐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未按规定时限补齐的,应从补齐缓缴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上述政策不仅仅是天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要注意,全国的人力资源部门都需要注意!


2022年9月,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81685/content.html


通知明确提到,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后续,上海、江苏等多省市接连发布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明确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3年12月31日前

这笔补贴别忘记领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也将在2023年底前停止申请。


政策原文: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306/t20230613_1357542_ext.html


目前,多地已经开始发放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除了长沙,还有包括四川、山西、安徽、重庆、武汉、陕西等多地已经开始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根据通知,2023年多省市申请稳岗返还的基本条件为: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并且,今年稳岗返还补贴仍是通过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进行批量核定。信息系统将符合政策的企业推送到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经企业确认申领后进行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即享”。


但部分地区因经办手续不同,需要企业在当地人社服务平台确认申领,所以,建议大家也去人社服务平台上,找到“失业稳岗返还确认”模块,以确保资金顺利入账。


此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在政策实施期内未确认的企业,视同企业放弃。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长沙人社、51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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