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公司对某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了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接到质疑书后,发现质疑书没有F公司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因此认为该质疑书无效。于是采购代理机构口头通知F公司,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再递交质疑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都有效时,只有代理人签字的质疑书是否有效?质疑是否应当得到受理?
在确认F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前提下,该合法代理人就可以用自己的签字代表F公司提出质疑,此时代理人的行为由其代理的F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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