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现场
回首2013年,政府采购信息报对地方制度创新进行了盘点。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点评: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对推动和完善该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2013年6月1日颁布实施
点评: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提升了政府采购质量,更具操作性和实践性。
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
2013年5月10日出台
点评:紧抓关键环节,严卡时间节点,确保均衡执行预算。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点评: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2013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点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试行)
2013年9月23日印发并施行
点评:创新绿色采购制度体系,为湖南全省两型社会建设锦上添花。
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11月22日发布并施行
点评:填补制度空白,强化薄弱环节监管。
河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定点、协议供货管理办法
2013年4月8日印发
点评:通过网络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商品、单价、购买对象等细节,增加了公众对政府采购的信任度。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
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点评:体现该省利用电子化手段强化评审环节监管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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