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刚完成的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新增了便携式计算机。此前该自治区的批量集中采购为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两个品目,这标志着该自治区本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进一步扩大。
为了做好批量集中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广泛调研座谈,科学制定配置标准。半年之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广西采购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广西采购中心")两次组织行业专家论证意见会,讨论采购需求和评分细则;两次召开相关供应商代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两次组织召开采购单位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最终,出台了5项台式计算机配置标准,最高限价3000~6000元;6项打印机配置标准,覆盖A3和A4幅面、单面双面打印,最高限价1000~8000元。
据了解,2013年10月-2014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共组织7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7期共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6472台,涉及采购预算2641.7万元,实际合同金额2060.1万元,节约资金581.6万元,平均节支率达22.02%。从单期情况看,第一期平均节支率为15%,第七期达29%,节约资金效果明显。
针对采购单位反映较多的效率问题,广西采购处推出限时办结制,为批量集中采购每个环节设定办结时限:从自治区财政厅收到采购计划开始,50日办结一期批量集中采购,审核、汇总统计、招标要在30日完成,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供应商20日内完成供货,采购人验收后20日内完成付款。采购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申报计划,广西采购中心15日发售采购文件、次月10日公布中标信息。(万玉涛/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