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出台《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指出,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陕西省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政府采购信息陕西省财政厅出台《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指出,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陕西省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