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简化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近日印发了《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清单》以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为基础,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制定,包括《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办公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清单》和《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清单》。
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政府采购订单中,进口产品约占到1/6。选择采购进口产品的预算单位主要是学校、科研/检验机构和医院等。以去年为例,全年共有170多单进口产品采购,总金额4.86亿元。
相比之前的采购需先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邀请专家、组织论证会,最后报送书面进口产品申请材料。实行清单制后属于《清单》内的产品,各采购单位在向财政部门申请进口产品审核时,只需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报送材料,不再需要报送专家论证意见。
"进口清单制度实施后,采购单位免除了进口论证环节,可以节省采购流程五天以上的时间。"厦门市采购办副主任林日清说。这将进一步缩短采购时间,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据悉,本期清单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清单具体内容在政府采购网上可查。(杨三辉/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