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实行分段式操作的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来说,无论负责哪一阶段的工作,只要涉及招标过程,都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不能靠惯性思维处理问题。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一个三防指挥信息化项目的中标公告发布后,遭到了供应商S公司的质疑:通过测绘资质管理系统网站查询得知,中标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资格要求,不具备国家测绘局核发的乙级以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称,中标供应商为B公司、E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在B公司、E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E公司具备国家测绘局核发的乙级以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S公司很快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当地财政部门仔细审查招标文件后发现,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国家测绘局核发的乙级以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于是,财政部门认定中标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资格要求,责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招标。
当地财政部门认为,招标文件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理应知道中标供应商不合格,却在受理质疑时作出错误答复,应该予以警告。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自己编制的招标文件竟然不熟悉,在受理质疑时作出错误答复,问题出在何处?
本案例中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的应该是分段式操作,开标之前的项目委托、招标文件编制等由一个部门完成;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布、质疑受理则由另一个部门负责。在本次采购中,负责后一阶段工作的部门可能自始至终都没有仔细阅读过招标文件,即便是到了受理质疑阶段,也"自信满满"地直接根据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作出判断,而没有对照招标文件作出答复。
这样的问题同样出现在评标委员会身上,在评审之前和整个评审过程中均未阅读招标文件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直接将之前对联合体投标的一般要求移植到本次采购的评审环节。
对于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设定的特定条件,一般情况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联合体各方"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此特定条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某个特定条件,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评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分段式操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少数,这原本无可厚非。但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科室无论负责哪一阶段的工作,只要涉及招标过程,都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不能靠惯性思维处理问题。尤其是负责受理质疑的科室,切忌不顾招标文件的规定答复质疑,那样做只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六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交纳办法。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转发需征得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同意,并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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