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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稿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公司电子渠道的部分业务向全社会公开邀请有意合作单位参加项目比稿。
服务内容包含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及网上营业厅的整体服务方案。
二、比稿公司标准:
1.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 投标人必须在上海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 与政府、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有新媒体设计服务合约并能提供相应服务真实案例,须提供近两年内此类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三、项目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广告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以邮件的形式与我司指定联系人联系咨询。
联系人:唐先生
邮箱:hztang@scn.com.cn
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