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问答 | 物业资质的评定取消了吗?

问答 | 物业资质的评定取消了吗? 政府采购信息
2017-06-09
1
导读:有问有答,政府采购同行互助回答。

自易采通APP上线以来,“有问有答”频道就受到各方政府采购人士的喜爱,短短5个月时间,“有问有答”频道已收集了几百个政府采购一线人士遇到的疑难问题及专家同行给出的解决方案。



小编特别整理了近日易采通网友热议的业内问题与政采同行的精彩回答,看看哪些问题对你有所帮助~


提问

物业资质的评定取消了吗?

政采同行回答:1月12日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目录第12项显示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认定被取消,因此招标采购中,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不可以作为资格门槛,但一级物业可以作为资格条件。


提问

购买台式电脑,能要求国际知名品牌吗?

政采同行回答:不能这样要求,只能对台式电脑的基本配置、技术参数、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提出要求。如显示器尺寸、主机的CPU、内存、硬盘、电源、机箱键盘、鼠标等以及经过出厂检验检测报告、有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以及保修期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提问

请问公开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是否需要征求投标供应商的意见?

政采同行回答:公开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的,只要符合公开招标改竞争性谈判的法定条件,经过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就可以改为竞争性谈判,不需要经过投标供应商的同意,不需要征求投标供应商的意见。


提问

成交公告供应商名字写错了怎么修改?

政采同行回答:查一下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以及采购人确定的成交结果,如果确实是错了的话,发一个变更公告,重新公告正确的成交供应商名称。


提问

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实质性响应,可以继续进行吗?

政采同行回答: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符合要求,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即公开招标方式下,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经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可以继续进行,这在财政部74号令中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扫码下载易采通APP


您在采购活动中有疑问?这里有业内专家答人为您解惑!


怎么样?政采同行的回答你都认同么?政府采购业内同行每天都会把自己所碰到的问题在易采通APP上提出,并为他人解答疑问。


不仅如此,有问有答频道还特别邀请了10位政府采购业内专家在线上为您答疑解惑。如果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欢迎随时上线提问。当然,也可以看看其他业内同行都遇到了哪些问题哦~


我们缺你,你缺机遇,来吧,和我们一起,实现自身价值,燃烧青葱岁月,创见美好未来......

招聘岗位

记者4名

有意向者简历请发送至zhaopin@caigou2003.com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10-88589100-8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zfcgxxb)公众号(转发请注明来源)


了解采购,以下服务号也很值得关注哦~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内容 10451
粉丝 0
政府采购信息 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采购信息高速通道。
总阅读8.1k
粉丝0
内容1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