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易采通APP上线以来,“有问有答”频道就受到各方政府采购人士的喜爱,短短8个月时间,“有问有答”频道已收集了3000多个政府采购一线人士遇到的疑难问题及专家同行给出的解决方案。
小编特别整理了近日易采通网友热议的业内问题与政采同行专家的精彩回答,看看哪些问题对你有所帮助~

提 问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错误是否可以重新评审?
政采同行回答:财库〔2012〕69号,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提 问
合同金额大小可以做评分要素吗?
政采同行回答:目前的政府采购政策是向中小企业倾斜的,中小企业的业绩金额可能普遍偏低,如果把业绩金额作为评分标准,实际上对中小企业构成了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所以,业绩中的合同金额是不可以作为评分要素的。
提 问
招标文件造假应该怎么处理?
政采同行回答:如果属实,按照《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处理。第七十七条明确,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提 问
请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多三年在哪个文件里面可以找到?
政采同行回答: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提 问
代理机构出售采购文件可以收取费用吗?
政采同行回答:可以。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23条的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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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疑惑吗?问易采通吧!
怎么样?政采同行的回答你都认同么?政府采购业内同行每天都会把自己所碰到的问题在易采通APP上提出,并为他人解答疑问。
如果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欢迎随时上线提问。当然,也可以看看其他业内同行都遇到了哪些问题哦~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转载需征得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同意,并请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