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分别举办面向家具、物业、保安类供应商的投标咨询答疑会。会上,国采中心负责人就与会供应商提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小编整理了其中8个常见问题和答案,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只需按照要求进行有效承诺和签署盖章、写明日期即可,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保留核查中标人在一览表中所涉及凭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
以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是否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如给定格式中未明确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合同材料,如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材料的,建议主动加以说明并附有效的佐证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标人按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将在中标公告中予以标注,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会监督。
建议只增加,不删改。如无需响应,在对应项目后面注明本次投标没有或无需应答即可。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目前国采中心已按相关规定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与项目中标公告中的项目联系人联系即可。具体的得分明细尚未公开。
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即可来国采中心业务接待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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