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将于1月8日在北京召开。年会期间将举办四大论坛:操作机构论坛、采购人论坛、高校论坛、军队采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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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不仅在制度上对采购工作做了规范,还要求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学习,吃透政策,更好地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服务。”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
不断学习 为代理机构提供范本
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全国政府采购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代理机构能够承担的采购范围也不断扩大,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执行层面的“国家队、领跑者、排头兵”,对政府采购整体执行工作具有示范作用。
采购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作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根据法律法规不断调整采购文件、采购中心内部制度、评标现场流程等采购业务环节。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采购文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基于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文件模板经常被代理机构和市州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文件样本。
探索采购新模式 发挥集采引领作用
在探索政府采购新模式上,采购中心一直在不懈努力。
据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2019年度,在继续推行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的基础上,采购中心进行了三次网上商城供应商的公开招募活动。在此之前,青海省没有任何此类项目的采购经验,最终采购中心上下通力合作,成功完成了第一批网上商城供应商招募活动,此次采购活动为各市州提供了模板。随后,各市州均按照省级模式建立所在区域的网上商城供应商库,切实发挥了集中采购机构的引领作用。
“除此之外,采购中心在组织采购活动的过程中,还通过编制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相关产品的认证情况、评分标准的设置,可以较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采购中心负责人说。
以制度为抓手 强化内控管理
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特殊性,采购中心始终坚持“制度先行”。从七方面规范政府采购的内部流程。
一是合理设置内设部门。经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合理设置了内设科室职能及岗位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职能、人员及工作流程。
二是严把采购文件质量关。制定并印发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复审管理办法》,提升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降低了工作风险。
三是制定《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评标现场操作流程。
四是加强评标现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专家评审行为。要求项目监督人员必须做到全流程紧盯项目,发现专家或采购人有不当行为及时纠正。
五是加强供应商报名信息管理,建立网上报名登记查询留痕制度,确保信息不泄露。
六是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密码管理,与密码使用人员分别签订《密码管理协议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招标行为。
七是严谨、规范处理供应商质疑,制定《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处理流程》,同时,建立《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小组》,完善质疑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质疑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