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徐斌
“目前,我省政府采购系统已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关联、项目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变更审批、信息发布、电子招标、投标、评标评审、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信息统计、投诉办理等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15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监管论坛上,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徐斌介绍了该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情况。
徐斌介绍,辽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2010年正式上线运行。2018年,根据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建设安排,实现省、市、县(区)系统的互联互通。2020年,将原有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为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提供有效支撑。
搭建网上商城 方便小规模采购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2019年,辽宁省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搭建了网上商城,并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采购数量较多、标准较统一的80多种通用类货物纳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截至目前,已有27家全国知名电商入驻商城,在售商品19.41万种,成交金额6.55亿元。
“为应对新冠疫情,辽宁省建立了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并在网上商城开设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疫情期间上线商品1.1万种,帮助采购人采购防疫物资5500余万元。”徐斌介绍。
建立合同融资平台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辽宁省财政厅于2018年发布《关于开展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2019年,辽宁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配合中小微企业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银行账号变更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积极配合供应商办理合同融资业务。融资平台上线以来,已与13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平台入驻协议,已有242家企业申请融资贷款,贷款金额1.25亿元。
开通电子保函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为减少疫情影响,减轻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负担,辽宁省财政厅于2020年开通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电子保函是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依托,运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手段,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公告中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系统自动发送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需额外提供纸质材料,实现了办理保函“零跑腿”。
“目前,省本级和沈阳、抚顺等7个市开通了电子保函业务,辽宁省担保集团率先进驻,为621家企业办理电子保函1076份,担保金额3400万元。”徐斌说。
借助信息化 强化采购业务监管
“辽宁省财政厅积极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功能,加强采购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徐斌介绍。
一是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行“驾照式”记分管理。
二是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嵌入政府采购系统。
三是积极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接。辽宁省政府采购系统已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完成对接,实现预算系统、国库收付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的互联互通,保证各单位项目“应采尽采”。




